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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14年度第三次春暉志工專業研習實施計畫 目的:培訓已完成基礎訓練且具有志願服務熱忱之本局春暉志工,藉以協助校園防制學生藥物濫用三級預防工作之推動。 培訓對象:本市春暉志工隊具志願服務熱忱且已完成志工基礎訓練領有志工手冊人員(預計複訓70名)。 辦理時間及地點:114年12月9-10日(星期二-三)假海關緝毒犬培訓中心(臺中市后里區寺山路116號)、朝露農場(臺中市和平區東關路三段)辦理。 報名方式:有意願參加人員請於114年11月10日(星期一)前逕至臺北市政府志工管理整合平台(https://newcv101.gov.taipei/)→志工專區→報名紀錄查詢→教育訓練報名,完成報名手續,並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與相關法令法規之規範,蒐集、處理及妥善利用個案資料,個人資料僅供報名使用,並不做其他用途。 一般規定 一、為響應環保,請自行攜帶環保杯及餐具。 二、參訓志工若為本局各級學校所屬人員,請各校核予公假及課務派代,參訓名冊將公告於學務校安室網頁不另通知。(https://mt.tp.edu.tw/pro/Center/Default.aspx) 三、參訓志工請先行完成志願服務法所規定之基礎訓練;本局將依實際參與狀況核予學員專業培訓研習時數。 四、本計畫培訓對象為春暉志工,額滿將提前截止報名。 五、有關春暉志工之權利、義務及倫理規範均依相關法規及本局計畫辦理。 六、如有任何疑問請來電本案聯絡人:陳昭瑋教官,電話:0227256442/1999轉分機6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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