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公告
【獎勵表揚】115年衛生福利志願服務獎勵開始申請
發佈日期:2026/03/09 | 發佈單位:臺北市政府
115年度衛生福利志願服務獎勵申請開始
申請資格:凡在臺北市綜合類、社福類及衛生保健類運用單位擔任志工,且時數服務獎勵標準皆可提出。
時數採計:志工在綜合類、社福類及衛生保健類單位的服務時數,並開立【志願服務績效證明書】並上傳到【臺北市政府志工管理整合平台】內(時數可採計至114.12.31,且不限本市單位)
獎勵獎項:金質獎(時數累計2,500小時以上)、銀質獎(時數累計2,000小時以上)、銅質獎(時數累計1,500小時以上)
申請期限:志工需於115年3月25日前提供相關資料供運用單位提出申請。
申請方式:
第一步:請自行確認志工基本資料是否完整(包含英文名字、行動電話、聯絡地址、紀錄冊資料),也可由運用單位於管理介面確認。
第二步:確認本身在綜合類、社福類及衛生保健類單位的時數是否符合標準。
第三步:請所服務的志願服務運用單位協助開立志願服務績效證明書,並且在【臺北市志工管理整合平臺】完成上傳。
第四步:由志工請所服務的運用單位協助提出申請。
註1:臺北市的運用單位都需要於系統內幫志工完成績效證明書上傳
註2:非臺北市的運用單位志工需拿到紙本的績效證明書,並掃描成電子檔由【問題回報系統】提供,由臺北市志願服務推廣中心協助上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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