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公告
114年志願服務貢獻獎
發佈日期:2025/03/11 | 發佈單位:臺北市政府
臺、獎勵對象:
一、凡志工於本市各類別運用單位服務,其於本市服務時數累積在600小時以上,且持有本市運用單位之志願服務績效證明書者。
二、每人以受獎1次為限。
貳、申請方式:
一、志工確認申請資格,準備申請資料,聯絡服務單位至志工管理整合平台建置服務績效證明書。
二、志願服務運用單位於114年5月1日至同年5月31日,依實施計畫之流程說明及流程圖,製發並上傳志願服務績效證明書,進行申請作業。
歷年貢獻獎獲獎名單,請至臺北市政府社會局官網/愛心互動園地/志願服務/獎勵表揚/志願服務貢獻獎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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