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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用單位製發【志願服務績效證明書】流程
發佈日期:2024/08/01 | 發佈單位:臺北市志願服務推廣中心

  志願服務績效證明書製發流程

提醒:109.08.04後已更改為直式 橫式檔案不再被接受使用,請使用直式(新版格式)申請所有獎項 

 

 製發步驟

第一步:確認志工基本資料
1.確認志工的姓名、英文姓名(請按護照)、出生日期是否正確。
2.確認志工是否有志願服務紀錄冊資料,若無紀錄冊資料請上傳志工紀錄冊封面後電洽志願服務推廣中心。

A.請在左側工具列選擇志工資料維護。
B.找出要處理的志工點編輯進入志工資料進行維護處理。

A.點編輯後可以看到志工的資料。
B.確認志工基本資料內志工的姓名、英文姓名、出生年月是否正確。

A.確認志工紀錄冊資料是否正確。
B.如果志工紀錄冊資料有誤或不完整,請上傳志工紀錄冊封面後電洽志推中心(02-23023993)。

 

第二步:填寫志願服務績效證明書的內容
1.找到志工資料維護中[志願服務績效證明書]頁簽,點[製發志願服務績效證明書]進入編輯頁面。


2.進入製發志願服務績效證明書編輯頁面(網頁會有申請書字樣)。

A.填寫本次績效證明書服務的起訖日期
B.計算志工起訖期間的總服務時數
C.摘要志工在單位的服務內容
D.勾選志工的特殊績效,或勾選其他後自行登打
E.勾選運單評語,或勾選其它後自行登打
F.上傳附件:這裡要將志工未在台北市系統登錄的時數證明掃描成PDF檔案上傳
G.儲存後會出現新增成功的訊息

第三步:下載未用印的績效證明書
1.在清單中的功能列,選擇編輯進入績效證明書的編輯畫面。

2.在編輯頁面最下面(儲存的地方),下載未用印的績效證明書檔案。(注意:下載後內容就不能修改,只能整筆資料刪除重作。)

第四步:績效證明書用印
依據衛生福利部[志願服務績效證明書發給作業規定],績效證明書要加蓋運用單位關防、條戳或圖記,請按單位行政程序完成用印。

第五步:上傳用印後的績效證明書
1.將用印後的績效證明書掃描成PDF檔案。
2.重新回到志工績效證明書製發的頁面,選編輯進入編輯畫面。

3.將用印完成的績效證明書上傳至志工資料內按【上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