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公告
[活動轉知]中華民國115年模範志願服務家庭暨志工終身奉獻獎表揚
發佈日期:2026/07/23 | 發佈單位:臺北市政府
一、目的:為落實「志願服務法」推廣志願服務精神,樹立志願服務標竿,弘揚「一人志工、全家志工」、「一日志工、終身志工」之理念,表揚對志願服務具有卓越貢獻之家庭及長期服務奉獻之個人。
二、指導單位:衛生福利部
三、主辦單位:中華民國志工總會
四、協辦單位:高雄市政府社會局、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財團法人蘭馨文教基金會
五、舉辦時間:115年12月12日(星期六)上午10:00報到~11:00~15:00
六、地 點:高雄林皇宮(高雄市鼓山區博愛二路99號)
七、推薦對象:
(一)模範志願服務家庭:家庭中應有二人以上參與志願服務滿五年以上,且每人時數達二千五百小時以上,其他庭成員需服務三年三百小時以上,全家服務總時數達六千小時以上(家庭成員:1.申請人之配偶,2.直系親屬含配偶)。
(二)志工終身奉獻獎:志工年滿七十歲以上,領有志願服務紀錄冊,參與志願服務滿二十年,且服務總時數達一萬二千小時以上,目前仍獻身於志願服務工作。
八、推薦方式:
(一)中央各部會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所屬志工運用單位得逕向主辦單位推薦。
(二)直轄市及其所轄公私立機構、主案之人民團體應由直轄市政府推薦。
本市志工有意申請表揚者,請於115年8月21日前由運用單位協助備妥申請資料,向社會局提出申請(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2樓東北區、臺北市政府社會局社工科彭小姐收、聯絡電話:02-27208889分機1633),以利社會局審查後於主辦單位申請期限內向主辦單位送件推薦。
詳細申請辦法請詳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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